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进一步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
制作:包梦婷
出品:孝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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